Welcome to CAFA 7/29/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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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联2009年歌手大赛比赛 (CAFA Singing Contests)

本次大赛热诚欢迎在北卡三角区、各高校及周边地区居住、工作、学习和访问的所有音乐爱好者踊跃报名参加。报名选手须年满18岁。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9日中午12 时整。

大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,预赛将于9月19日晚7时在北卡州立大学学生中心四楼Walnut Room进行。 决赛将于10月31日晚7时在北卡州立大学Stewart Theatre进行。

比赛规则如下:
  1. 比赛只设独唱。每位参赛者只演唱一首自选歌曲。
  2. 比赛的演唱顺序将由现场抽签决定。
  3. 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,恕不接受现场报名或更换曲目。
  4. 参赛者需自带演唱伴奏CD(mp3 或其它任何可在DVD player 或PC计算机播放的形式),伴奏CD上只刻录参赛歌曲的伴奏音乐。参赛者对光碟的质量负责,组委会不对伴奏音乐作升调、降调或其他技术处理。赛场不提供伴奏乐器、不设屏幕提示。
  5. 预赛将由组委会指定的评委当场评分选出优胜者。决赛由评委和现场观众结合评分。比赛评分采用30分制,具体评分标准为:
    a) 节奏感、音准:10分
    b) 技巧、吐字:10分
    c) 歌曲表达、台风、演唱整体感:10分
  6. 记分办法: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,其余分数相加的平均值则为最后得分。如果歌手最后得分相同,则比较最高分和次高分,分数高者居前。
  7. 比赛现场评分和报分,根据参赛者的得分,评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,奖项名额待定。参赛歌手都将获得参赛奖。
  8. 参赛者须准时到达赛场,迟到者视作自动弃赛。比赛期间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。参赛服装样式不限,但须符合本地法律和习俗。
  9. 组委会对比赛规则拥有解释权。对参赛或比赛规则有疑问者,请电邮 culture@cafanc.or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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